近代法史人物
胡果·格劳秀斯(Hugo Grotius 1583-1645)——世界近代国际法学的奠基人。同时也是近代折衷法学派的创始人之一。
沈家本(1840—1913),字子惇,别号寄簃,清末官吏、法学家。新法家代表人物。浙江吴兴(今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竹墩村)人。历任天津、保定知府,刑部右侍郎、修订法律大臣、大理院正卿、法部右侍郎、资政院副总裁等。
1883年,中进士,曾任直隶(今北京市)、陕西司主稿,受刑部尚书潘文勤赏识。任奉天(今沈阳市)司正主编,兼秋审处坐办、律例馆帮办,后又升为协理、管理等。
沈家本精于经学和文字学,继承了我国学术传统中宝贵的考据方法和求实精神。他希望将儒家的道德准则同欧洲的刑罚机制结合起来,重视刑轻仁政的理想。著有《诸史琐言》。沈家本还主持制定了《大清民律》《大清商律草案》《刑事诉讼律草案》《民事诉讼律草案》等一系列法典同,重视研究法理学,建议废止凌迟、枭首、戮尸、刺字等酷刑,提出了一系列法律改革主张,是中国法制现代化之先驱。
1913年7月12日他在京溘然逝世,享年73岁。
基本信息
中文名
沈家本
别名
字子淳,别号寄簃
性别
男
中国近代史上一位重要的历史人物
林则徐,福建候官人,1785—1850年,清朝大臣。
鸦片战争前夕,英国疯狂掠夺我国财富,把大量鸦片贩卖给中国,使我国白银大量流入英国,人民健康遭到严重伤害。1839年3月,林则徐奉命去广州禁烟,他冲破重重阻力,收缴英国商人鸦片237万斤,在虎门一把火全部销毁,虎门销烟这一壮举,书写了我国近代史反帝斗争中的光辉一页。
世界近代十大传奇人物
1、拿破仑--不可一世的拿破仑帝国;
2、奥古斯都·恺撒--罗马帝国的缔造者;
3、秦始皇 --中国的第一个皇帝;
4、华盛顿 --美国的开国元勋;
5、释迦牟尼-- 佛教创始人;
6、希特勒--二战的罪魁祸首;
8、甘地 --印度国父;
9、诺贝尔--人类至高文明的象征;
10、马克思--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