杖乡之年是什么意思
杖乡之年,迟暮黄昏,比喻是晚年指人至老年,70岁是仗乡之年,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六十杖於乡。”
谓六十岁可拄杖行于乡里。 南朝 梁 沉约 《让仆射表》:“养老杖乡,抑推前典。”
后作为六十岁的代称。 南朝 梁 沉约 《让仆射表》:“养老杖乡,抑推前典。”
后作为六十岁的代称。 南朝 梁 任昉 《答到建安饷杖》诗:“劳君尚齿意,矜此杖乡辰。”
清 袁枚 《随园诗话补遗》卷三:“(陈长生)《闻家大人旋里》云:‘去郡定多遮道吏,还山已是杖乡人。’”
杖乡之年,此汉语成语出自《礼记·王制》,读作zhàngxiāngzhījí,年龄的代称,指男子60岁,意思就是年过六十可以在乡邑里拄拐杖。跟花甲之年的意思一样。旧时用天干和地支相互配合作为纪年,六十年为一花甲,亦称一个甲子。花:形容干支名号错综参差。也是指六十岁
朝杖为什么称为七十岁
杖国之年。
年龄的代称,指男子70岁,意思是年过七十可以拄拐杖在都城、国都内行走。出自《礼记·王制》:“五十杖于家,六十杖于乡,七十杖于国,八十杖于朝。”尊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古代有赐手杖给老人使用的定制。
《礼记·曲礼上》:“大夫七十而致事,若不得谢,则必赐之几杖。”多大年龄、在什么范围可以用杖,《礼记·王制》作了规定:“五十杖于家,六十杖于乡,七十杖于国,八十杖于朝,九十者天子欲有问焉,则就其室。”意思是说:五十岁可以拄杖行于家,六十岁可以拄杖行于乡里,七十岁可以拄杖行于国都,八十岁可以拄杖出入朝廷。
偶见“杖围之年”的写法,应为误写,正确的是“杖国之年”。
杖朝之年的意思是人到了可以拄着拐杖入朝的年纪了。人在到了一定的年纪之后,身体大不如前,需要借助外力才能自由活动。所以,对于一些不得不入朝的老臣子来说,唯有拄着拐杖。
为仗之年是多少岁
为仗之年是七十岁或者八十岁,因为七十岁的年龄称为仗国之年,八十岁的年龄称为仗朝之年,而这个问题只问为仗之年,而七十岁的年龄和八十岁的年龄都称为为仗之年,所以为仗之年是多少岁是不能确定的,可以是七十岁,也可能是八十岁。
